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办法及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9〕95号)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原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文件规定,坚决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我市报考。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要指导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结合教育部门学籍审核和公安部门户籍及居住证审核结果,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5.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华侨港澳台考生、现役军人报考按有关规定执行。